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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安全网新闻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党委农村工作综合处、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农业厅(局)、建设厅(环保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开展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设条件根据国务院国发[2014]25号文件确定的到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三阶段目标和任务,示范村分为三类,具体建设条件如下: (1)保障基本示范我们要因地制宜地改建或新建基本生活设施,实现基本保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具备基本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三个基本保障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供水、道路、电力等满足日常生活需要;有基本的卫生保障,人和动物可以分开生活,蚊子、苍蝇、老鼠和蟑螂的危害可以消除。 (2)环境整治示范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成效:有效控制污染,农村垃圾综合收集和运输,有效处理和长期维护,无正规垃圾场,生活污水处理覆盖60%以上常住居民,运行稳定,90%以上农民和公共场所使用卫生厕所;公共环境整洁,公共空室和农家院整洁,普遍绿化,坑塘中的黑臭水体清除干净,不乱扔垃圾;管理规范有序,已编制村庄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并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了控制,基本消除了私房建设和村庄规章制度工作。 (3)美丽宜居示范村。应符合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通知》(财农[2016]10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开展美丽宜居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 二。要创建的对象 要在示范村中创建的对象是一个行政村。原则上,它是一个就地进行人类住区改造的村庄。同一行政村只能选择申报一类示范项目。东部地区以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中西部地区以环境整治示范村为重点,基本示范村只在连片贫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申报。 三。[/s2/] (I)配额分配的确定和公布。 十三五期间,将每两年评选并公布三种类型的示范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业办公室、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以下简称五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成效和已建档的行政村和贫困村数量,分配三类示范村名额。 (2)申请和建议。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党委农村综合工作部、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根据创建示范村的要求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应包括示范类型申报、村庄基本情况申报、主要做法申报、重要经验申报、人居环境重大变化申报等。,并可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创建示范村的条件逐项提供材料,附上反映村庄生活环境的照片和说明等。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在10分钟内提供视频数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以组织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将本通知确定的示范村建设条件进一步细化为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推广经验进行评审,并逐村进行现场核查;审查结束后,将推荐名单、审查报告、各村申请材料、省级审查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区、市)推荐的示范村数量不得超过本地区分配的配额。 (三)名单已经公布。 5部门审核各省(区、市)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并选择部分村庄进行第三方现场核查。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认定,并要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出补充报告。示范村名单由五个部门联合公布,中央政府为每个示范村安排了100万元的补助资金。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村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扶持政策,积极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5个部门将总结各地创建示范村的经验并进行宣传。
标题:住建部等部门关于改善农村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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