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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安全网消息近日,黑龙江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 通知强调,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是《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颁布后,国务院为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一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实施。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办法》的精神转化为改进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通过专题研讨、咨询讲座、专家讲解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要组织富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理论与实践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进行宣讲,努力使自觉宣传《实施办法》精神成为社会各方的共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新闻发布、集中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办法》精神和学习贯彻的经验做法,狠抓落实,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联合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有效合力。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实施办法》提出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职责清单。要切实抓好落实,完善主要负责人或政府负责人领导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向下级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领队伍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根据每年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检查频次原则上不少于4次。 通知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评价体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把《实施办法》的实施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大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和任务,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如果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要建立落实工作的考核机制,将《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要建立落实工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加强信息交流,总结和推广各市及相关部门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努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标题:黑龙江省政府印发通知 推动落实消防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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