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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网报道】9月5日,杭州市某共享自行车公司因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杭州市城管查处,罚款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系统开展共用自行车执法管理以来,第一次发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也是第一次对共用自行车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据了解,涉案的自行车共享企业受到处罚时,正在西湖区残联所在地杭州市文二西路615号附近的人行道上摆放共享自行车,经常有很多残疾人进出。嵌入式共享自行车占据了大面积的盲道,影响了盲人的通行。经初步审查,该单位未能提供任何相关的审批程序,随后根据各种核查,西湖区城管局机动中队决定对该案从重处罚。
据了解,由于共享自行车的迅猛增长,杭州的共享自行车总数已超过17万辆。为了进一步规范共享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关于推进杭州市网络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近日启动了网上听证程序,对共享自行车企业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企业投放共享自行车。资源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并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保证城市公共空房需求。
共享自行车的出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并进一步解决了最后一英里的痛点。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共享自行车品牌进入市场,出现了无序停止和无处可停的情况。因此,上海、深圳、武汉等地纷纷发布通知,禁止推出新的共享自行车。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必须有一定的规则,否则只会适得其反,而无序的管理只会增加社会的负担。
标题:因投放未经审批 杭州某共享单车企业被处以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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