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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北京市政府共同印发了《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地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职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这个通知一共说了两件事。
1 :如何招生?限定部分省区的部分县市!
招生范围
通知限定了民大附属的招生范围。
西藏自治区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四个自治区所铁县(旗)和县级市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省自治州所铁县及县级市和民族自治县。
吉林、湖北、湖南三省自治州所铁县和县级市。 海南省、重庆市管辖的民族自治县
辽宁、吉林两省管辖的边境民族自治县。
其中,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及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和云南怒江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是要点招生地区。
招生对象
中学三年级户籍、学籍都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学习的少数民族是中学毕业生,特别是建设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招生规模
每年跨地区招生少数民族的规模控制在500人以内,其中面向“三区三州”的招生规模在125人以上,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各地推出省(区、市)别的招生计划。
你怎么考试?
通知说,民大附属中考招生纳入各地普通高校统一申请、考试、招生管理,与当地典型高校招生同时采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考试、单独录用,不得超过计划招生。 必须公布录取名单。
这意味着什么?
民大附中只能从上述16个省的县、县级市、民族自治县招生。
2 :毕业时怎么参加高考? 预定采用单列!
这是北京家长多年来关心的问题。
通知说,民大附属中跨区域招生的少数民族学生,按规定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可以参加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毕业那年在北京市参加高考。 取得北京市高中学籍,在北京市参加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的,高考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在“贫困地区民族专业”计划中单列安排下达,北京市根据单列计划单独录用,未录用的学生返回原籍。
参加高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人必须回原籍参加高考。
通知依法做好民大附属学生的民族成分确认等工作,根据公安部等12个部门《关于改善和规范公安派出所说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居民户口本、公民身份证等具有说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与有关机构 中央民族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要切实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规范民大附属中的学校运营,加强管理。
这意味着什么?
民大附中非北京籍少数民族学生在北京大学入学考试中,单独采用单列计划,不再占北京统一招生名额。
附件:《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职工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民大附属中)跨区域招募少数民族学生的职工管理,规范学校的运营行为,促进学校健康的迅速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民大附属反复社会主义学业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在继承荣誉之前传承,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重复德树人,教育育人,着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民大附属中考招聘和高考录用工作要保障反复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大体,切实保障各民族学生的切身利益,认真执行教育扶贫攻关任务,招募和培养西部地区特别是深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第二章招生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民大附属中招聘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全区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四个自治区所铁县(旗)和县级市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五个省自治州所铁县及县级市和民族自治县。 吉林、湖北、湖南三省自治州所铁县和县级市。 海南省、重庆市管辖的民族自治县辽宁、吉林两省管辖的边境民族自治县。 其中,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及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和云南怒江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是要点招生地区。
第五条民大附属中的招生对象,中学三年级户籍、学籍均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学习的少数民族是中学毕业生,特别是建设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各省(区、市)的教育行政、民族就业部门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第六条民大附属每年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规模控制在500人以内,其中面向“三区三州”的招生规模在125人以上,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向各地提出省(区、市)招生计划。
第三章采用方法
第七条民大附属中学入学考试的招生工作纳入各地普通高校的统一考试、招生管理,与当地典型高校招生同时期采用,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考试、单独录用。
第八条每年报名中考前,都有责任经过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在民大附属发表招生简章。 具体申请、考试、招生等工作人员以各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由民族事业部门合作实施,在民大附属协助相关基础事业。
第九条录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区、市)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根据当地考试招生方法优先录用,不得超过计划招生,省之间不得交叉核对录用。 除了正常统一录用学生外,不得招收编入、选择学校、共建、借用、艺术体育特长等类型的学生。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监护人索取与招生有关的费用。
第十条招聘事业必须接受生源省(区、市)的中考招聘室和社会监督,合格者名单(考生姓名、民族、户籍所在县区、学籍所在中学、中考成绩等新闻)是生源省(区、市)的中考招聘网站、民大附属中站 民大附属必须在每年10月底之前将当年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上报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学籍管理
第十一条在民大附属严格执行教育部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各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没有异议的招生名单为依据,每年9月末前不要将录取名单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备案新闻为依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新闻管理系统转发学籍,统一管理,确保“人人有籍,籍随人而行”。 在办理学籍的过程中,出生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合作,教育部要给予必要的协调指导。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后报名高考时,北京市及民大附属中所在地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审查学生的学籍状况,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新闻的真实、数据的正确性。
第十四条根据属地管理,民大附属中的教育业务等由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第五章毕业升学
第十五条民大附属中跨区域招生的少数民族学生按规定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的,毕业后可以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其高考、考试等相关业务由北京市考试招生部门具体 大学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和运动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以前流传的运动、高职分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考试学生必须回到原籍参加大学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本人自愿回原籍参加高考的,出生地教育行政部门计划执行学籍转移、单位认定、申请、考试和录用等,与北京市考试招生部门在民大附属合作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七条民大附属中跨区域招生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取得北京市高中学籍,在北京市参加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的,高考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在“贫困地区民族专业”计划中单列安排,放下。 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单列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单独录用,未录用的学生返回原籍。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民族就业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当地普通高校招生录用规定,严格遵守考试和招生录用就业规则,加强对招生就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制约。 要加强员工考核,对违反招生就业纪律的地区,审查和减少招生计划人数。 严禁采用业务中的虚假和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依法做好人民大附属学生的民族成分确认等工作,根据公安部等12个部门《关于改善和规范公安派出所说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居民户口本、公民身份证等具有说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关机构及其
第二十条中央民族大学要切实履行领导、管理、监督的职责,在民大附属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规范学校运营,加强管理,提高优质,维持稳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与民族事业部门合作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文作者:雷嘉
原文来自教育部的官网
标题:【时讯】三部委专发文件:这所中学高考单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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