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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网办发布了《互联网集团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并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条例》所称互联网群体是指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莫莫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种互联网群体。
互联网集团创始人和管理者应履行集团管理职责,即“谁组建集团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约定规范集团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建设文明有序的网络集团。
《条例》明确规定,互联网群体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和完善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响应和安全保护等管理制度。
《条例》强调,互联网群体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群体信息服务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建立信用评级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群体规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方,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群体,平台方应依法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体等措施。
对于违规的集团创始人、经理等用户,平台方应依法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集团设立资格等管理措施。
同时,平台应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将黑名单管理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群体、创始人、管理者和成员纳入其中。
标题:国家网信办新规10月8日施行:微信、QQ群必须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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