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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今天,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根据《通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取向、价值取向和审美取向,禁止制作和播放破坏国家统一、渲染恐怖暴力、渲染淫秽色情和低俗趣味的互联网视听节目。
坚持先审后播、审到位的原则
根据《通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相关单位应当坚持先审查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然后播放,再进行现场审查的原则。
播出前审判原则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内容预播审核制度、审核意见保留制度和工作程序,配备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审核人员和相应的审核设施。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播放的互联网视听节目必须经审核员审核。
审计到位原则
审核员应完整地审核所有内容,包括项目的开始和结束,不得快进或遗漏。每一部网络戏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动画和纪录片都应由不少于三名审核员进行审核,每一期(篇)专业网络视听节目都应由不少于两名审核员进行审核。
审核员应客观公正地对节目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意见中应明确指出需要修改的问题,是否同意播出,并说明理由。
审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文化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审核员应接受项目内容审核培训,并在考试合格后从事项目内容审核。
包含这十种内容的节目应该被剪切并播放
如果节目包含相关内容或情节,则应将其删减并播出;如果问题严重,整个节目不得播出:
坚持正确的政治、价值和审美取向
根据一般原则,专业网络视听节目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取向、价值取向和审美取向,体现高雅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具体来说,《通则》中提到“坚决反对漫天要价、无聊游戏、奢侈盛宴等不良风气。”、主持人、嘉宾、评委和参赛选手都应进行筛选和检查。“不应挑选有丑闻、吸毒、卖淫和其他非法和犯罪行为的人,而应仔细挑选有争议或被边缘化观点的人。”
针对近年来广受欢迎的未成年人和全明星真人秀节目,《一般原则》指出,"有必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尽量减少未成年人的参与...真人秀应该减少明星参与者的数量,提高普通人的参与度。比例...不要用真人秀来炒作和包装明星儿童。”
标题: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先审后播!十类问题严重节目不得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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