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7字,读完约1分钟

从7月1日起,深圳交警在深圳联合发布的“停车令”正式生效。在深圳,违法的非机动车将根据违法数量被停驶不同的时间,停驶时间最长可达半年。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通过与深圳各共享企业充分沟通协商,深化共享自行车用户信用机制应用,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自行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中的“停驶令”明确规定,凡有一年一次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记录的,停驶一周;有一年两次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记录的,停驶一个月;有一年三次以上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记录的,停驶半年。

深圳共享单车"停用令"生效 最高可停用半年

记者了解到,“暂停令”从6月1日开始已经过渡了一个月。过渡期内,企业只对相关用户进行了警示提醒,全市共有自行车企业发布了15000多条暂停提醒。由于非机动车违规者不一定是共用自行车使用者,被提醒的公民在非机动车违规时是共用自行车使用者,其他是非机动车违规后悬架过渡期间登记的共用自行车使用者。

深圳共享单车"停用令"生效 最高可停用半年

“中止令”从7月1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从7月1日起,交警部门查处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将在某个工作日内与共享自行车企业共享。共享自行车企业在收到数据后,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并在一定工作日内实施相关的暂停措施。深圳交警将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接受公众举报。未能执行声明中规定的暂停措施或存在欺诈行为的企业将被公之于众,并抄送相关政府部门。

标题:深圳共享单车"停用令"生效 最高可停用半年

地址:http://www.hcsbodzyz.com/hcxw/9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