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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各种手机厂商再也不能任意预装软件或应用,软件捆绑或预装软件不能卸载的潜规则被打破。
7月1日,《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发布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要求制造商和互联网信息提供商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以卸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表示,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通过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放应用软件、捆绑和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方式侵犯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未经用户明确同意。
对于消费者来说,出台这项新规定无疑是一件好事。然而,凡事都有对立面。拥有巨大商业利益的手机制造商和第三方软件公司能否顺从地放弃这个“预装的蓝海”还有待进一步考虑。
虽然这是必要的,但不能“滥用”
MIIT不可避免地会“关注”手机预装软件。
随着智能手机市场的扩张,在新机器系统中预装软件或应用的行为似乎已经成为手机行业的“自然法则”。尽管用户抱怨,但他们无能为力。因为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这一规定之前,制造商自发地将软件或应用植入新机器系统并没有被明确禁止。
虽然在手机上安装一些常用软件不仅可以为用户节省不必要的安装时间,还可以改善用户体验,但是为了商业利益,越来越多的手机制造商加入了“预装软件”的大军,预装软件也从最初的基本必需品慢慢演变为“销售手机和广告空间”的商业模式。
“新买的手机通常会预装大量软件或应用程序,如购物中心、视频、安全中心、音乐等。”显然,他们只想买一部手机,但手机制造商不得不迫使消费者囤积。莫名其妙的软件,尤其是那些不需要它的软件,会占用内存,消耗流量,关键是要预装不可删除的手机软件,这真让人生气。”华为手机用户李先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说。
根据dcci 2016年8月发布的《2016年中国安卓手机预装软件调查报告》,从使用率来看,79.2%的用户不会使用或仅使用少量预装软件,其中13.9%的用户根本不会使用预装软件,65.3%的用户会使用少量预装软件。因此,95.6%的用户会尝试卸载预装软件。系统工具和安全软件是卸载预装软件的两种主要方式,但70.2%的用户发现预装软件不能通过手机安全软件卸载。
在这方面,通信行业专家向立刚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表示,预装一些消费者常用的软件是可行的。如果用户购买的手机是“裸机”,用户安装一些常用软件或应用程序需要时间。但是像那些根本不用的软件或应用程序不应该被手机制造商强制安装。因为这对消费者极为不利,手机本身的记忆空空间非常有限。
更有可能侵犯隐私。早些时候,据央视新闻报道,北京一家手机安检机构发现,一部平行手机中的软件秘密操作手机,自动发送短信和推送广告,给手机用户带来了资费和隐私的双重损失。一位手机软件工程师表示,其目的是通过广告赚取相关利益,然后通过不断更新软件来控制手机用户成为“肉鸡”。
根据《条例》,基本功能软件是指保证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应用软件。它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操作系统的基本组件:如系统内核应用程序、虚拟机应用程序、网页浏览引擎等。;二是保证智能终端硬件的正常运行:如蓝牙、全球定位系统、指纹传感器应用等。;第三是基本的通信应用:如短信、拨号、联系人等。;第四,应用软件下载渠道:如应用商店。
也就是说,除了基本功能软件之外,新手机的内置软件,就像手机制造商或第三方合作的软件公司开发的相关软件或应用一样,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卸载。
制造商和第三方合作软件有很大的影响
在手机上预装软件或应用相当于提前购买推广服务。
项立刚曾经说过,随着创业者获取流量的难度越来越大,软件预装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推广手段。将你自己的应用植入你的手机可以超越你的竞争对手,直接站到离用户最近的地方。如果你打不开它,你会得到一个更好的机会,如果你混合你的脸。
一些手机品牌依靠预装软件获取利润。尽管中国的手机品牌发展迅速,但真正能盈利的却寥寥无几。一些网络安全专家表示,一些低端手机利润微薄,普通智能手机的价格只有1000元。亏本销售硬件,通过预装软件盈利,已经成为国内手机行业的不正常生态。
然后,他们必须从预装软件的“蛋糕”开始。通过预装软件,制造商要么出售自己的服务,要么向软件公司收取费用来推广相关产品,这是制造商赚钱的好渠道。
的确,手机预装软件已经成为手机制造商收入的一部分,也是软件公司传播软件的重要方式之一。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在“瘦身”手机软件的同时,也在规范各种手机软件或应用的预装和分销渠道。换句话说,新法规的出现可能会打破这一产业链。
那么,新规将对手机制造商、软件公司或应用程序出版商产生什么影响?
这对手机制造商来说可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如果一部手机安装了15个预装软件,出货量将达到1000万部,所有用户都被激活,制造商可以获得数亿元的收入。
可以看出,每一个预装软件都为制造商带来了高额利润。一旦限制,手机制造商的“肥肉”将会消失。
此外,“第三方软件也受到影响。”对于软件应用开发者来说,这无疑是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推广渠道。例如,游戏制造商开发的软件希望将其应用于手机,以扩大其影响力。特别是对于一些大型企业开发的软件,手机预装软件的收入非常大。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应用程序发行商来说,这方面的收入实际上并不多。”向立刚补充道。
向立刚进一步向记者解释说,一些预装软件属于手机厂商自己开发的软件。或者第三方合作软件,包括两种:一种由大企业提供,另一种由小企业提供。
此外,记者发现有两个来源:一是制造商与运营商合作并安装在定制机器或合同机器上的软件;另一部分是刷机的安装,这是刷机制造商在销售时预先安装的软件。
这样看来,依靠手机预装软件盈利的手机制造商和用于推广的第三方合作软件公司已经过去了。
避免对新法规大打折扣
新法规的出台无疑给预装软件或应用的行为带来了“魔力咒语”,这已成为手机行业多年来的普遍做法。
项立刚强调,“新规定的实施是为了赋予消费者选择权。”消费者不仅可以告别预先安装的“流氓”软件或应用,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卸载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一些不道德的应用,进一步保护个人隐私。
《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通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权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并将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记录在信用档案中并予以公开。各单位应将应用软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严闯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指出,预装软件或应用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他们发现手机有这种预装软件的行为,他们可以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拨打工商电话,要求通信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造成损失,他们可以要求赔偿。
然而,记者发现新规定于7月1日生效。具体来说,手机的预装软件必须只能在新机器上卸载,即在7月1日后接入网络的手机,而销售的型号不受限制。此外,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智能手机用户达到6.2亿,智能手机销售市场几乎饱和。
那么,之前销售的手机如何享受这项规定带来的好处呢?如何才能将自由删除预装软件的权利真正归还给消费者?可以做些什么来降低新法规的折扣?
“您正在实施并专注于实施。”严闯向记者强调,手机制造商是否遵守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这份文件,是否有严厉的处罚措施,以及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的维权渠道等问题,都值得关注。
特别是当一些大型软件开发公司或主流手机制造商“不想玩”而离开时,为了避免进一步侵犯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关对策。
也就是说,为了避免“预装软件可以卸载”成为一个口号,有关部门必须敦促手机制造商、软件或应用开发商严格执行规定,并对拒绝整改的企业和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以免它们继续侵蚀用户的相关权益,这样新的规定就不会打折扣。
标题:手机预装软件被套“紧箍咒” 打破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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